云南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省級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專家庫專家名單的通知
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省有色地質局、省地質調查局,各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各有關單位,專家:
根據《云南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專家庫管理的通知》(云自然資修復〔2022〕586號),經各有關單位推薦,省自然資源廳組織開展資格復核,421名入庫專家經公示期滿無異議,現將名單予以印發(附件1),并就專家管理使用有關規則明確如下:
一、專家使用規則
為規范專家庫管理,杜絕專家庫“只建不管”情況,省級生態修復專家庫經公示無異議后由省自然資源廳負責管理,由云南省國土空間規劃學會(以下簡稱“省規劃學會”)負責面向全省提供專家支持。各級、各單位需使用專家庫專家的,應書面向省規劃學會提出申請(附件2),由省規劃學會根據工作類別需要,通過專家庫綜合管理搖號程序(以下簡稱“搖號程序”)進行隨機抽取。其中,省級負責的《礦山地質環境與土地復墾方案》《土地復墾方案》審查由省自然資源廳選擇具有相應技術力量的技術單位通過搖號程序隨機抽取,安排使用專家;其他涉及重大項目咨詢、論證、評審、驗收等工作,可根據工作需要從專家庫中指定選取或采取庫外特邀專家方式,特邀專家不得超過所聘請專家總數的三分之一。
二、相關要求
(一)按照586號文件有關規定,為鼓勵專家履行專家責任,推動工作形成典型示范。各單位經向省規劃學會提出申請,通過搖號程序抽取并使用專家的,工作結束后應向省規劃學會反饋專家履職情況(附件3),省級負責土地復墾類方案審查技術承擔單位及省規劃學會應建立專家抽取使用情況臺賬,每年11月30日向省自然資源廳反饋當年抽取專家履職情況統計匯總表,省自然資源廳將對當年專家履職情況進行綜合考評,對專家履行專家責任形成典型示范、效果較好的項目,將適時在廳門戶網站予以公示,以示鼓勵。對經抽選,無特殊理由不履行專家責任的,經公示后,嚴格按《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專家庫管理辦法(修訂)》予以調出。
(二)未經省規劃學會通過搖號程序抽取的專家,不得以省級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專家庫專家名義參加各類咨詢、論證、評審、驗收工作,不得發表代表省級專家庫專家的意見。
云南省自然資源廳生態修復處
地 址:昆明市北京路1018號 郵政編碼:650224
聯 系 人:王毅澤
聯系方式:087165747157
云南省國土空間規劃學會
地 址:昆明市北京路欣都龍城5棟3702室
聯 系 人:王紹春
聯系方式:087163368326 ynsgtkjghx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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